課程資訊
課程名稱
憲法解釋
Constitutional Interpretations 
開課學期
102-1 
授課對象
法律學院  法律學系  
授課教師
翁岳生 
課號
LAW7213 
課程識別碼
A21 M4190 
班次
 
學分
全/半年
半年 
必/選修
選修 
上課時間
星期五3,4(10:20~12:10) 
上課地點
法研4 
備註
開放10個名額給學士班學生。
限法律學院學生(含輔系、雙修生)
總人數上限:30人 
Ceiba 課程網頁
http://ceiba.ntu.edu.tw/1021LAW7213 
課程簡介影片
 
核心能力關聯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課程大綱
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課程概述

不論是在學理或實務操作上,司法違憲審查制度是被公認最能保障人權與維繫權力分立的護憲機關。除上述功能外,憲法解釋或裁判也有促進憲法發展的功能。因此,學習司法違憲審查制度將有助於我們更加理解憲法是什麼與為什麼要有憲法等基本問題。在我國,職司司法違憲審查的機關係為司法院大法官。如同其它國家的最高法院或是憲法法院般,司法院大法官在我國民主發展的歷程上,處理與回應了多個重要且具爭議的憲政與人權議題。為深入了解司法院大法官如何透過其解釋維護憲法的優位性,如何落實憲法保障人權的目標,如何防止政治部門的濫權等問題,本堂課選取數個與機關權限爭議與人權相關的議題,藉由分析與討論大法官的解釋與文獻,來深入探討大法官在憲政與人權保障上所發揮的功能與扮演的角色。 

課程目標
同上 
課程要求
本課程將非常重視同學的參與,修課同學的學期成績會以課程參與(分五組針對大法官解釋進行導讀、提問;以及期末報告相互評論)(50%)及期末報告(口頭發表以及期末書面報告)(50%)作為評量標準。從第四週開始,修課同學須依照分組進行解釋的導讀、提問,導讀同學請配合於報告當週二結束前上傳投影片資料到Ceiba討論區,提問組須預備至少四個問題以供課堂討論。

導讀內容須至少包含:
1.本號解釋的基本事實
2.本號解釋的爭點
3.本號解釋的決定
4.本號解釋的主要理由
5.本號解釋的協同與不同意見書
6.評論

個人學期報告:修課同學須於第六週(10/18)結束前上傳期末報告暫訂主題到Ceiba課程網頁討論區,並且附上三個希望報告的週次。助教會在下週通知修課同學報告週次、以及相互評論的主題與週次。報告題目須與本堂課有關,不限本堂課所討論的議題。

期末報告的撰寫須採用台大法學論叢格式,文長(含目錄、參考文獻及註腳)以15000字為限,於1/9日結束前須將期末報告上傳至Ceiba課程網頁討論區。
 
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Office Hours
 
指定閱讀
 
參考書目
請同學自行參考課程大綱所列文獻進行閱讀,不另提供讀本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No.
項目
百分比
說明
1. 
課程參與 
50% 
分組進行解釋導讀、解釋提問,並於規定時間內上傳導讀Powerpoint投影片到Ceiba課程網頁討論區 
2. 
期末報告 
50% 
於規定時間內上傳口頭報告Powerpoint投影片到Ceiba課程網頁討論區,並準時繳交期末報告 
 
課程進度
週次
日期
單元主題
第1週
9/13  課程介紹 
第2週
9/20  中秋節調整放假 
第3週
9/27  1. 憲法解釋與民主法治的關係
必讀資料:
翁岳生,2011.06,〈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與台灣民主政治及法治主義之發展〉,《台灣法學雜誌》,第178期,頁1-22。
翁岳生,2008.05,〈參與司法院大法官釋憲之經驗〉,《國立中正大學法學集刊》,第24期,頁377-393。
翁岳生,1993.12,〈大法官功能演變之探討〉,《國立臺灣大學法學論叢》,第23卷第1期,頁25-50。
翁岳生,2009.07,〈憲法之維護者——省思與期許(主題演說)附錄二�附錄三〉,《憲法解釋之理論與實務(第六輯)(上冊)》,頁1-170(http://www.iias.sinica.edu.tw/upload/publication/book/book08/book08ch01-1.swf)。 
第4週
10/04  2. 行政正當法律程序(一):受驅逐出國外國人之收容
必讀資料:
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第708號
(第一組同學進行解釋導讀、第二組同學提問) 
第5週
10/11  3. 行政正當法律程序(二)
必讀資料:
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第710號
(由第二組同學進行解釋導讀、第三組同學提問) 
第6週
10/18  4. 居住正義
必讀資料:
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第709號
(由第三組同學進行解釋導讀、第四組同學提問)

參考資料:
陳仲嶙,2013.08,〈審視都市更新條例的合憲性──從審查標準之選擇與運用為司法院釋字第七○九號補述〉,《月旦法學雜誌》,第219期,頁80-101。
林明鏘,2013.07,〈都市更新之公共利益──兼評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709號解釋〉,《臺灣法學雜誌》,第227期,頁120-139。
翁燕菁,2013.07,〈《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的黯然登場──大法官釋字七○九號與經社權利保障〉,《月旦法學雜誌》,第218期,頁239-246。
李建良,2013.05,〈都市更新的正當行政程序(上)──釋字第709號解釋〉,《臺灣法學雜誌》,第224期,頁44-61。

*請於10/18結束前上傳期末報告暫訂主題到Ceiba課程網頁討論區 
第7週
10/25  5. 健康權
必讀資料:
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第701號
(由第四組同學進行解釋導讀、第五組同學提問) 
第8週
11/01  6.新聞自由
必讀資料:
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第689號
(由第五組同學進行解釋導讀、第一組同學提問)

參考資料:
劉靜怡,2012.06,〈媒體是亂源?--新聞採訪自由與隱私保護〉,《月旦法學》,第205期,頁238-246。
葉俊榮,2012.01,〈回應在地發展與全球連動──臺灣二○○三∼二○一一憲法發展〉,《月旦法學》,第200期,頁120-136。
 
第9週
11/08  期末報告發表 
第10週
11/15  期末報告發表 
第11週
11/22  期末報告發表 
第12週
11/29  期末報告發表 
第13週
12/06  期末報告發表 
第14週
12/13  期末報告發表 
第15週
12/20  期末報告發表 
第16週
12/27  期末報告發表 
第17週
1/03  課程總結 
第18週
1/10  期末報告繳交

*請於1/9日結束前將期末報告上傳至Ceiba課程網頁討論區